近日,新疆乡村振兴发展指数(第二期)由新疆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正式发布。在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可测性和数据可获得性原则基础上,该指数以“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值,在考虑了指标的可量化性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的基础上,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五个维度构建新疆乡村振兴综合指标体系,涵盖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供水总量、绿化覆盖面积等19个具体指标,将更加全面评价新疆各地州在农村生产、农业发展、人居环境以及乡风建设等领域的发展水平,进而揭示新疆乡村振兴战略整体实施水平。
此外,该指标增设了对2023与2017年的发展水平的纵向分析,以求更客观真实反映新疆各地乡村振兴进展与变化。各评价指标的数据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均来源于权威统计机构,主要包括《新疆统计年鉴(2024)》与Wind数据库。该指数的发布有助于各地清晰认识自身乡村振兴的水平,找到与其他各地乡村振兴之间的差距,总结乡村振兴实践经验,从而为推动新疆乡村全面振兴进度提供量化参考;对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开创性意义,也为系统评估新疆乡村振兴进程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方法借鉴。








编辑:杨森林 刘悦 审核人:宋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