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新疆精神卫生中心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发布时间:2023-12-26来源:学工部(学生处)作者:田金艳浏览次数:2068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完善大学生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切实做好学生健康服务工作,12月26日上午,新疆农业大学与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校医合作签约仪式暨兼职心理咨询师聘任大会在八一会堂学术报告厅举行。新疆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张硕、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虞梅参加会议。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吴星霖主持会议。



  张硕致辞,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强调,本次校医合作是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相关工作的有力举措,也是加快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积极尝试,旨在充分发挥学校和医疗机构的优势,形成合力,共同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专业、全面、贴心的心理健康服务,助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迈向新台阶。

  虞梅致辞,介绍了医院的医疗团队、诊疗能力、公共服务职能等基本情况。她表示,此次校医合作整合了双方优势资源,也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途径,希望通过校医共建,达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校医合作模式,她相信在校医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必将结出丰硕的成果。




  在热烈的掌声中,双方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书并揭牌,标志着双方将在资源共享、卫生保健、知识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方面展开合作。会议为25名兼职心理咨询师颁发聘书。

  兼职心理咨询师代表陈伟在发言中表示,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学校做好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及危机干预服务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学生化解心理困扰。

  大会结束后,兼职心理咨询师杨爱玲为全体心理辅导员老师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她依次运用“心理画”游戏、小组讨论和“疾风劲草”活动,帮助老师们察觉自身压力水平、压力应对方式和自我状态,就教师的压力现象进行分析,进一步提高了辅导员老师团体心理辅导的技能。

  会前,与会人员观看了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心理健康工作总结视频,回顾了我校一年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此次“校医合作”的共建将对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准确评估、有效干预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对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来的工作中,我校将与医院及兼职心理咨询师加强合作,补充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日常心理咨询工作的力量,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质量,促进大学生的人格完善与全面发展!



       学生处党总支书记、学生处副处长谢军,学工部副部长、校团委书记郝鹏,学工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开赛尔·艾斯卡尔,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全体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人员、学生代表、兼职心理咨询师代表等200余人参加。


编辑:杨森林 万婷  审核人:赵晓露